第三課 (25 September 2010)
行政立法關係:演變與挑戰
方志恒先生(Mr. Brian Fong)主講 – 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 新力量網絡副主席)
首先, 方先生介紹了兩種行政立法關係的模式 – 總統制和議會制.
總統制有兩個選舉及政黨政治比較鬆弛 (如美國). 以下是總統制的模式圖.
方先生跟著回顧97前香港的行政立法關係. 在1983年至1984年, 行政立法權力給合, 因為議員全是委任制. 但在1985年至1997年, 民主化改變了行政立法關係. 當年是共識政治, 行政主導 (Executive-Led Government).
可以看到在1985年前是偏向議會制; 之後開始偏向總統制 (因為行政立法分家).
方先生介紹了97後的憲制設計. 中方是希望有強勢特首.
姬鵬飛金句: 行政立法關係既制衡又配合.
中方是希望維持行政主導體制 (圖是一國兩制總設計師 – 鄧小平)
所以在基本法下的權力分配如下圖.
方先生總結如下:
i) 行政主導落空. 我們急需改革管治體制, 重建政府管治能力.
ii) 行政立法分歧難免. 建立制度化的溝通機制(如立法策略小組) – 本來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可作咨詢橋樑, 但人選沒有政治經歷及人脈.
最後我和講者合照作留念.
Reference:
講者的網誌 – 大政治家: http://brian-fong.blogspot.com/
「新力量網絡」立法會研究報告: http://www.synergynet.org.hk/legco_09_10/default.html
i) 行政主導落空. 我們急需改革管治體制, 重建政府管治能力.
ii) 行政立法分歧難免. 建立制度化的溝通機制(如立法策略小組) – 本來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可作咨詢橋樑, 但人選沒有政治經歷及人脈.
最後我和講者合照作留念.
Reference:
講者的網誌 – 大政治家: http://brian-fong.blogspot.com/
「新力量網絡」立法會研究報告: http://www.synergynet.org.hk/legco_09_10/default.html
1 則留言:
嗯,也令我想深了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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