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2日星期一

答客問創科

創新及科技局最終不能在二月十四日通過立法會財委會撥款申請,令科技界失望。看完整個辯論,大多是對人不對事的無謂爭論,但有些問題官員還是需要用精簡言詞去解釋。其中有官員提到Rainforest,應該是指一本書名為「The Rainforest: The Secret to Building the Next Silicon Valley」。我相信沒有多少個議員看過。歸納眾議員對創新及科技局(簡稱:創科局)的問題包括:定義、權責範圍、願景、使命、略、詳細計劃、關鍵績效指標(KPI)及政策回顧等等。我嘗試提出一些看法及建議加強公眾認知創科局科技界未來的貢獻。


愛因斯坦曾經說過:「如果你不能簡單地說明某一事物,代表你對這事物沒有足夠了解。」(原文:If you can't explain it simply, you don't understand it well enough.) 首先是定義的問題,「創新」是指在思想、物質、程序及服務上,質或量的改變。以一句話簡單說明:「創新」是創造出更好的事物(即:Making Better Things)。「科技」是指應用科學或技術知識來解決實際問題(即:Solving Problem by Technical Knowledge)。「創新」可以包含「科技」和「非科技」。「創新及科技」是指通過科技知識解決實際問題而達致創造出更好的事物(Making Better Things through Technical Knowledge based Problem Solving)。這裡是用「及」,在邏輯上創科局應該是專注於「創新」與「科技」同在一起的政策制定。(1)

第二點是權責範圍,在EC(2014-15)7 附件9中有較詳細描述,如政策制定、官產學研的聯繫、私營機構參與、研發成果商品化、協調跨政策局的政策制定工作、培育創新及科技人才等等。在附件1中,創科局包括現有的創新科技署和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以及增加創新及科技科來組成。議員常問為什麼不把將電訊和廣播政策範疇移轉予創科局,政府在CB(4)790/13-14號文件(檔號:B4/SS/6/13)的第11段回答不排除可能因應新的發展形勢重新調整日後的創科局的職能。有些議員認為範圍太少,我想在這裡補充,創新及科技政策不單是指資訊科技,其實它包含了其他科學如理物、生物化學、環保、電子電腦、醫療、工程、商業商品化、創業等等。其實範圍比想像中更廣,要協調的政策局及部門會更多。

第三點是願景使命,在EC(2014-15)7中第5段提到新的創新及科技局會在深度及廣度上加強有關創新及科技發展( 由研發以至應用及商品化)方面的政策和支援, 藉此優化整個生態系統。我理解創科局的願景是將香港成為創新及科技的樞紐,其使命是加速發展香港的創新及科技生態系統(Innovation and Technology Ecosystem)。這裡的生態系統,應該是「The Rainforest」一書中提及的其要素包括:創新及科技策略、私人機構的參與、企業和創業者的支持、負責科技人力開發、大學和產業聯繫、資本鏈、知識產權框架、積極開發創新領導力、支持性基礎設施及青年人的主動參與。

第四點是策略、詳細計劃、關鍵績效指標(KPI),在EC(2014-15)7中第8段提到讓政府、業界、學術界及研究界(即「官、產、學、研」)能在具備優質軟硬件支援的有利環境下互動合作,以發展及應用科技。這可視為策略。但現階段就沒有詳細計劃及關鍵績效指標(KPI),因為定詳細計劃首先需要定支持科技的方向。如我在前年八月二十九日參與香港電子科技商會(HKEIA)的一個名為「創新及科技2014年研討會」中,科技園的副總裁介紹五種科技大趨勢包括“超級雲計算”,“新材料”,“機器人復興”,“生物操縱”和“大腦解密”。究竟那一種科技大趨勢最適合香港呢?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有全面的政策回顧。我認為詳細計劃及關鍵績效指標(KPI)應該由新局管理層定出,不應由外行人定。

第五點是政策回顧,官員只用創新及科技基金的全面檢討最後報告(立法會CB(1)211/14-15(03)號文件)來回答,實有不足之處。但報告中的建議正正是回應業界所需如放寬大學與產業合作計劃項目的時限及加大專利申請資助的上限等。


要回答第三及四點,可參考羅祥國博士的「香港經濟轉型及新產業政策」。羅博士在總結中提到政府在考慮推動和資助新產業以達至經濟轉型目的時,應訂立明確可量化的政策目標,如下:
一、對經濟整體及增長的貢獻;
二、對經濟就業的貢獻;
三、對優化就業結構和減少結構性失業的貢獻;
四、對政府稅收的貢獻;和
五、對政府提供資助的直接和總體回報率。
羅博士還說在制定以上政策目標後,一定要作出定期性的檢討,對於那些不成功和效果不佳的新產業政策,可作出修訂改善,也可取消和停止資助。(2)
有些實質數據可參考香港統計月刊2014年4月中香港經濟的四個主要行業及其他選定行業,其中創新科技產業的增加價值由2009年的HK$10,733M至2012年的HK$13,422M。按年變動百分率分別為2010年增加9.6%,2011年增加5.1%和2012年增加8.5%。它的就業人數由2009年的27470人至2012年的30240人。按年變動百分率分別為2010年增加4.9%,2011年增加1.5%和2012年增加3.3%。這可作為基數由創科局定立可量化的政策目標。

而區玉輝、寶克、蔡美玲及譚安厚合著的「香港創新企業-發展政策與方向」提出創新及科技發展應採用的具體準則是確立香港具備優勢的重點科技範疇作重點發展,它需要配合市場,著重業界參與,借助內地優勢,加強各科技機構及業界協調等。最後他們提出五項建議如下:
一、改善制定政策的能力;(如促進業群在創新方面的發展作深入的分析)
二、協調及擴展各項跨越內地和香港的高增長創業政策;
三、增加跨越內地和香港的研發工作和合作;
四、繼續提升教育創意、完善課程改革及訂立相關基準;和
五、在招攬人才方面抱持積極取態。(3)

所以成立專責的決策局可以提供專注的高層次領導及協調。這裡所說的「高層次」涉及跨地域、跨行業及跨政策局的運作。徐岩、俞真合著的「香港創新」中,建議的香港創新科技基建框架正正提出以創科局來制定政策來協調三大支援包括設施、顧問及財務。(1)

希望政府再提出成立創科局時,可考慮以上建議。再給市民及眾議員解說,不要讓香港蹉跎歲月。最後本人對創科局未來政策有兩個建議,如下:

建議一、成立國家實驗室大樓(State Key Laboratory Building):集合全港各大學的國家實驗室在科學園裹一起研究,才能產生重大影響力。這是創新科技的上游。

建議二、成立跨大學的知識及技術轉移中心:集合全港各大學的知識及技術轉移中心一起為大學研發成果商品化。這是創新科技的下游。而且不能依靠大學教授作商品化的領導,一定要有業界及商界的參與,才可成功。

文章粗糙,只希望拋磚引玉,令各科技界朋友熱烈探討未來創新及科技的政策,好為創科局鋪路。

QA


Reference:
(1) 徐岩、俞真合著稱(2009)「香港創新」(Innovated by Hong Kong),香港科技大學商學院出版。
(2) 羅祥國博士(2008)「香港經濟轉型及新產業政策」,新力量網絡出版。
(3) 區玉輝、寶克、蔡美玲及譚安厚合著(2006)「香港創新企業-發展政策與方向」,香港中文大學創業研究中心出版。
Hwang, Victor and Greg Horowitt (2012). The Rainforest: The Secret to Building the Next Silicon Valley. Los Altos Hills
2014 年11 月18 日 - 立法會工商事務委員會創 新及科技基金的全面檢討最後報告 - 立法會CB(1)211/14-15(03)號文件
2014 年7 月11 日 - 財務委員會討論文件 - FCR(2014-15)37
2014年6月20日 - 內務委員會會議文件 - 研究有關成立新的創新及科技局的法例修訂建議小 組委員會報告 - 立法會 CB(4)790/13-14號文件(檔號:CB4/SS/6/13)
2014 年5 月28 日 - 財務委員會人事編制小組委員會討論文件 - EC(2014-15)7
2014年4月 - 香港統計月刊 - 香港經濟的四個主要行業及其他選定行業

(在立場新聞登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technology/答客問創科/ )
(在評台登出 - QA:答客問創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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