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9日星期三

行政立法關係: 演變與挑戰 (Lecture 3)

The lecture 3 of General Education and Public Affairs Certificate Course (通識及公共事務證書課程) was held on 25 September 2010. I would like to summarize using Chinese below.

第三課 (25 September 2010)
行政立法關係:演變與挑戰
方志恒先生(Mr. Brian Fong)主講 – 城市大學社會科學學部講師 / 新力量網絡副主席)


首先, 方先生介紹了兩種行政立法關係的模式 – 總統制和議會制.

總統制有兩個選舉及政黨政治比較鬆弛 (如美國). 以下是總統制的模式圖.


議會制是兩權結合, 而不信任動議可推翻政府(如英國, 德國, 意大利). 以下是議會制的模式圖.


方先生跟著回顧97前香港的行政立法關係. 在1983年至1984年, 行政立法權力給合, 因為議員全是委任制. 但在1985年至1997年, 民主化改變了行政立法關係. 當年是共識政治, 行政主導 (Executive-Led Government).
可以看到在1985年前是偏向議會制; 之後開始偏向總統制 (因為行政立法分家).

方先生介紹了97後的憲制設計. 中方是希望有強勢特首.
姬鵬飛金句: 行政立法關係既制衡又配合.


中方是希望維持行政主導體制 (圖是一國兩制總設計師 – 鄧小平)


所以在基本法下的權力分配如下圖.


在基本法中第72條有關議員私人條例草案及附件二中的分組點票 (原來功能組別的分組點票是記錄在附件二!)都是傾向特首的.
方先生總結如下:
i) 行政主導落空. 我們急需改革管治體制, 重建政府管治能力.
ii) 行政立法分歧難免. 建立制度化的溝通機制(如立法策略小組) – 本來副局長及政治助理可作咨詢橋樑, 但人選沒有政治經歷及人脈.

最後我和講者合照作留念.


Reference:
講者的網誌 – 大政治家: http://brian-fong.blogspot.com/
「新力量網絡」立法會研究報告: http://www.synergynet.org.hk/legco_09_10/default.html

1 則留言: